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种田经商小废物2

作品:《【快穿】如何成为主角的白月光

    秦晟的好皮囊引来了村里人的关注,原本不讨喜的司隐算是沾了一点秦晟的光,每天都没看到各种各样的女人来田间地头,就为了看秦晟一眼。

    对于这点,司隐有些愤愤不平,虽然秦晟长的的确不错,可他也差不到哪里去吧,怎么就没人瞧上他。

    在来看秦晟的这些人里,也有女主之一的林小雅,她和剧情里描述的差不多,娇憨可爱,梳着两个麻花辫,又害羞又想看。

    司隐想着,既然秦晟是重生的,那林小雅应该已经是他的红颜知己的,不知道等会秦晟见了林小雅,会是什么表情。

    他颇有兴趣的搬起来西瓜,一边看好戏一边拿勺子舀西瓜。

    林小雅的闺蜜拉着她往田里走,林小雅害羞的说“我不去”

    “不是你说要看帅哥的,怎么现在又害羞了。”

    “多不好意思啊,站在这看看不就好了,干嘛还走到前面去。”

    “站在这能看清什么再说了,你手上的水不是给他的吗。”

    林小雅被半拖半拽的,走到了秦晟的面前。

    秦晟穿着一件白色的老汉衫,被太阳晒的皮肤有些发黑,他个子长的高,这会就已经有一米七出头了,看着扭扭捏捏的林小雅,他擦了擦汗,问道“有什么事吗。”

    “没、没什么。”林小雅不敢直视秦晟的脸,结结巴巴的说道。

    旁边林小雅的闺蜜看林小雅这么不争气,就替林小雅道“你是三叔的侄子秦晟吧,我叫张丫,这是林小雅,我们俩都在县城上初中。”

    秦晟当然知道她们是谁,只是他不能表现出来,但是他懒得装惊讶,就笑了笑道“你们好啊,是学校里放假了吗。”

    对着十几岁的小孩子,秦晟实在没办法用同龄人的语气和他们对话。

    “对,放了伏天假,你在地里干了一天活了,渴不渴快”林小雅的闺蜜催促道。

    林小雅这才把身后的水递给秦晟。

    秦晟接过来水,客气的道了声谢,又道“地里太阳大,你们两个小姑娘不要晒到了,快回去吧,要是有事找我的话,直接去我家里就好。”

    林小雅点了点头,脸上是满足的笑容,然后拉着她的闺蜜跑了。

    她俩一走,秦晟就看到棚下吃西瓜笑的一脸暧昧的司隐。

    他走了过去,盯着司隐手上的西瓜出神。

    司隐还没注意到他的眼神,暧昧的笑道“我真是没你这个好命,不仅全村的女人都来看你干活,还有人给送水。”

    “哪有那么夸张,她们只是新奇罢了。”秦晟咽了咽口水道。

    司隐一脸高深莫测的摇了摇头“你信不信,等过几天,看你的女人只会越来越多,说不定还有人为你终身不嫁。”

    司隐不是信口胡说,这种文的男主就是这样,爱他的女人要排成一条长街。

    司隐正说着,忽然就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扒拉开了,然后就看到了秦晟的脑袋在自己的手边。

    他舀了一大口西瓜,把腮帮子塞的满满的。

    司隐看着自己没舍得吃的最甜的瓜被秦晟一口吞下,他气的跳了下来。

    “你你你谁让你吃的我瓜的你长本事了现在都敢抢你老子的东西”

    秦晟一边躲着司隐的巴掌,一边朝着地里跑。

    司隐光着脚就下地了,被太阳晒的发烫的地没办法走,他心疼自己的脚,没走两步就又回来了。

    看着自己的瓜,司隐心里还是气不过。

    他指着秦晟大喊道“今天晚上不把这一亩地割完,你就别回家吃饭”

    秦晟则是心里感慨着,这西瓜真甜。

    夏天是漫长的,记忆里金黄的稻子占了最大的一部分,割完稻子就该播玉米种了,但是秦晟一个人翻地加播种,速度非常慢,而且要赶在后天之前播种,那样能赶上一场雨,就不用浇水了。无可奈何,司隐只能帮他一起做。

    但是司隐娇气惯了,天又这么晒,他左三层又三层的裹着脸,才敢下地。

    “一个坑里面洒几个”

    “两个就好,多了会太挤。”

    司隐从里面掏出来一个,又掏出来一个,凑近了扔到坑里。

    秦晟

    “不用这么小心,就随手拿两个丢进去就好。”

    “你不满意我,你就自己做。”司隐不耐烦道。

    上个世界他是儿子,他忍了,这个世界他可是老子,怎么还能被人教这教那。

    秦晟听到司隐不耐烦了,就只能不吭声了,但是这样播种,效率实在是太低了。

    秦晟又道“不然你来挖坑,我来播种吧。”

    “那好吧。”

    司隐握着锄头,朝着地里一勾。

    地面上出现了一个二点五厘米左右的小坑。

    秦晟道“用点力。”

    “我已经用力了。”

    “这个坑太浅了,根会立不住的。”

    司隐搓了搓手,用力的挖了两三下,然后出现了一个大坑。

    “太深了,破不了土。”秦晟又到。

    司隐把锄头扔给秦晟,扭头就要走。

    秦晟拉住他,解释道“我不是针对你,只是农活不是你那么干的。”

    “我不会干,你会行了吧。”

    “别生气,大不了你还是撒种,我不说了。”

    司隐这才满意了,拿着玉米种子袋,跟在秦晟的后面,一个坑里面扔两个。

    干活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眨眼间,太阳就落下去了,司隐看着自己的成果,很是满意,干活还是能给人带来成就感的,就像司隐现在,仿佛在看他打下的江山。

    司隐拍了拍手上的土,豪气道“干完收工,回家吃饭”

    秦晟看着司隐兴冲冲的模样,似乎也被他这种开心感染了,高高兴兴的回家做饭。

    因为麦子的价格还行,所以家里吃食也没有那么紧张了,再加上干活消耗大,所以司隐买了好些鸡蛋。

    秦晟端着饭出来的时候,司隐正躺在藤椅上。

    葡萄已经熟了,葡萄藤架起来变成了一个天然的小棚,月光从藤条里稀稀落落的撒下来,落在司隐的脸上。

    他睡的很香,或许是以前没这么累过,所以干了活就累的不行,沾着藤椅就睡着了。

    夏末傍晚,凉风习习吹走燥热感,秦晟小心翼翼的解开了司隐头上三圈两圈的用来防晒的衣服。

    衣服下面是青年漂亮且精致的脸。

    秦晟的记忆里,司隐一直没有年轻过,仿佛记事的时候,就已经是张纵 欲过度的脸了。

    原来他年轻的时候,长这个样子。

    放在这时候,恐怕是让人唾弃的长相,浑身没二两肉,又不能干活,又没有文凭,一点用也没有。

    可是在以后,他这种脸蛋反而很吃香。

    如果晚生十年,或许他还真正实现自己傍上富婆的心思。

    “起来吃饭了。”秦晟推了推他的肩膀。

    司隐嘟囔了一声,扭过了脑袋,把后脑勺对着秦晟。

    “你今天干了这么多活,不吃饭不行的。”

    司隐迷迷糊糊的说了句“等会再说,别烦我。”

    秦晟叹了口气,不再推他,而是把那两个鸡蛋留了出来,他就着早上的剩菜,吃了三个馒头,又喝了一碗稀饭。

    司隐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穿着短袖在藤椅上,还能感觉到一点凉意。

    这时候他才感觉到饿,饿的不行。

    吃过饭了吗,秦晟好像叫过他,不过他没醒。

    算了,看看厨房里剩着着什么东西吧。

    看书的秦晟听到有动静,就说了句“水里温着两个熟鸡蛋,太晚吃东西不好,就吃鸡蛋吧。”

    司隐揭开锅,里面的水还是热的,鸡蛋正好能吃。

    司隐看着自己只能吃两个鸡蛋,不由得想到了上个世界,他想吃什么就有什么的盛况。

    草莓蛋糕、烤肉、牛排、披萨、红烧肉、小笼包都离他而去了

    司隐坐在院子里,把鸡蛋拿在手上,往头上一磕。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以前,都看不上鸡蛋这种东西,现在却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秦晟从书里抬起头笑道“你以前过的是什么生活。”

    “光是吃饭,就有三个人在旁边伺候,我想吃啥,一声令下,肉,要多少有多少。”

    秦晟笑着摇了摇头,心想着,那大概是他以前在梦里的生活。

    司隐一边说着,一边把鸡蛋塞进口里。

    仿佛这鸡蛋就是以前吃的那些肉了。

    秋收结束,县城里的初中也都要陆续开学了。

    林小雅也不能去地里看秦晟了。

    她有点不太开心,所以专门在开学前去找秦晟。

    “你不去上学吗,我们学校特别好,以前出过好些个大学生呢。”

    秦晟摇了摇头,有些歉意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学校里的饭菜有些贵,而且学费我也交不起。”

    “三叔他不给你钱吗,现在国家提倡要上学,都说上了学才能有大出息。”

    秦晟想了想司隐那贪财的模样,笑着摇了摇头道“还是算了,我在家里也一样能学。”

    秦晟是打算自己做生意的,等他这段风波过去了,他就去炒期货,拿到做生意的本金,然后再做房地产业。

    林小雅见劝不动秦晟,就只能去找她三叔。

    也就是司隐。

    司隐正在村里跟人打牌呢,他牌臭,牌技也一般,但是他输不起。

    而且他穷,所以没钱输给这些人,输了就耍赖。

    正巧他又输了,又打算耍赖的时候,林小雅来了。

    “三叔,我有事找你。”

    司隐乐了,摊手无奈道“你看,不是我输不起,这实在是有事,小雅,你找三叔什么事,咱们出去说。”

    司隐笑呵呵的跟林小雅出了门。

    “三叔,秦晟他不去上学吗,他那样肯努力,如果上学,一定能考上大学的。”

    司隐想了想这个年代考大学的费用,他砸锅卖铁也供不起啊。

    “三叔,现在国家都提倡小孩要注重教育,如果不把秦晟送去上学,他要种一辈子地的。”

    司隐想,他可不会种一辈子的地,人家不上学也照样能成房地产大佬。

    “三叔,您再考虑考虑吧。”林小雅一方面是抱着想让秦晟跟自己在一个学校见面的心,另一方面她也的确是为秦晟好。

    她觉得秦晟很聪明,只是种地就太埋没他了。

    剧情里,秦晟是没去上学的,司隐也不可能花钱让他上学。

    可是仔细想想,如果要把秦晟留下,似乎只让他种地是不可能的,他早晚会走。

    如果太早跟家人相认,那任务就失败了。

    司隐想,也许让他上学是个办法,至少能把人留下了。

    回到了家里,司隐拉开抽屉数了数自己的小金库。

    要是让秦晟去上学,学费首先就要花掉十分之一,然后就是每个月的饭费。

    司隐自己倒也不愁,在哪里都能蹭一口饭,但是如果给秦晟的钱少了,让他被同学看不起,那不是司隐愿意的。

    司阎养他的时候,凡事都给他最好的,司隐现在养别人,不能做到司阎那样,那起码也不能拉垮吧。

    好穷啊好穷啊。

    司隐艰难的纠结着,最终他还是决定花钱供孩子读书。

    再苦不能苦孩子

    再穷不能穷教育

    司隐回到自家院子里,秦晟仍旧在看书。

    他语重心长的走到秦晟面前,把他的书移到一边,咳嗽了一声。

    “书先放一放,我跟你说个正事。”

    秦晟心想着,司隐的正事,难道是给他订了门亲事还是给他找了个更赚钱的活

    “既然你这么喜欢读书,那就去学校里读去吧,林小雅他爹说省城里有关系,能让你去插个班。”

    秦晟愣了愣。

    上学

    秦晟没想过上过,他心里觉得学校里学的都是没用的,而且他后来也破格进了国外一所商学院,事实证明,学校里教的东西,的确并不是那么有用。

    但是他是想上学的,如果他有学历,那他做生意的路上会少很多很多的石头。

    “可地里怎么办。”

    “有我呢,你操什么心。”

    秦晟看了看司隐这一身骨头,心想着,我不能不操心。

    “看什么看,那以前没有你,我就不种地了你不帮我,有的是人帮我种,你呢,就去上学,然后以后挣大钱,再孝敬我,知道吧。”

    秦晟听到孝敬这两个字,忍不住笑了笑。

    他心理年纪比司隐还大,每次听到他自称老子,还说孝敬,就觉得一阵违和。

    “学费不是很贵吗”秦晟又问。

    “看在你割麦子还算用心的份上,我就替你出了学费,就当你给我干苦力了,我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钱,反正能上一天是一天。”

    秦晟到这时候,心里才真的生出一点感激。

    司隐完全不必为他做这些的,而且以他的个性,从他手里掏钱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样。

    秦晟完全能想到司隐有多纠结才做了这个决定。

    “我答应你,一定会挣大钱。”秦晟握着司隐的手,认真的说道。

    司隐有点不大好意思的把手抽了出来,道“反正,好好学。”

    秦晟背着一个布包,里面装着几件衣服,又拿着司隐给他的学费饭费,就去了省城。

    省钱的活比家里的多,学校里的饭菜也比家里的贵很多。

    秦晟虽然上过大学,但是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又重新回到校园,他还有点不适应。

    但是他实在是长了一张帅脸,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了一片。

    女生喜欢秦晟,不仅仅是因为他这张脸,更因为他不像其他青春期男生一样幼稚,他沉稳有进退,很会照顾人。

    连女生的那些特殊时期,他也知道帮她们遮住,还送上一杯红糖水。

    这个时候还没有暖男这个词,秦晟大概就是女生眼里的理想男友。

    三十多岁的秦晟眼里却没有这些女孩子,他对她们的情感,就是父亲看着孩子,多照顾一些,也是正常。

    学校里女生喜欢,自然就会有男生找茬。

    每一个大男主的路上,都少不了找茬的反派。

    秦晟没把小女生放在眼里,自然也没把小男生放在眼里,对方挑衅,他把人打服之后,那些小男生崇拜他的霸气,纷纷要做他的小弟。

    相比于男主在校园里的如鱼得水。

    司隐过的就平淡的多。

    家里的地被租了出去,他也有点收入,但是这也不够支出,司隐只能想办法托人找份工作。

    村里人对游手好闲的司隐很讨厌,但是毕竟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也没办法拒绝脸皮厚的他。

    但是司隐又很挑剔,活太重了干不了,太累的也干不了,最后他自己在省城里找到了一个很悠闲的活,给人看店。

    司隐看的店是一家服装店,每天说累也累,但是也没有多累,就是夸夸顾客穿上去又多好看。

    他的业绩也还算过得去,所以没被辞退,反而在这个地方待了下来。

    他还挺想念坐在葡萄藤下吃西瓜的。

    唉,挣钱好难。

    因为要在省城里生活,司隐就租了一个很小的房子,秦晟放学回家,跟司隐挤在那个小房子里,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

    这么一挤,就是六年过去了,秦晟高三了了,马上就高考了,司隐也当了六年的打工人,化作一个叠衣服机器。

    按照剧情里,秦晟这个时候应该去炒期货挣到第一桶金了,怎么还一点动静也没有

    司隐有些发愁。

    他总不能提醒秦晟,你别光学习,你得挣钱吧。

    为人父母,他哪能在高考这种关键时刻,说这种话。

    但是司隐真的不想再打工了,不仅因为业绩被老板吗,还要被小组长批斗,每天过的都很不快乐。

    再这样下去,他就真找富婆去了。

    高三上学期的寒假很短,只有十来天,而且秦晟学业也很重,所以司隐就没带着秦晟回老家,而是住在出租屋里。

    秦晟蹭蹭蹭的猛长个子,将近一米九的个头,司隐的这张小床很难把他塞下,他们两个人睡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秦晟要蜷缩着腿,司隐要缩在他怀里。

    早上起来,司隐正撞上秦晟的晨 勃,这真的是尴尬无比。

    秦晟已经不是那个小孩,睡一张床上也无所谓了,现在他已经长大了,再睡在一张床上,就不太好了。

    司隐尴尬的起身的时候,惊醒了秦晟,他睁开眼睛,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也有些不好意思的弓了弓腰。

    司隐觉得这样不好,所以就主动承担起对他的性 教育工作。

    “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你长大了,这都是很正常的。”

    “那你也有吗”

    “当然。”司隐理所当然道。

    “你现在和我睡一张床,还是有点太挤了,今天我就去看看有没有大一点的房子。”

    “那我和你一起去。”

    这些年司隐也算是有了点积蓄,按理说租个大房子是没问题的。

    但是等他真的见到了大房子的价格,他直接骂道“两千五你怎么不去抢”

    他一个月工资也就三千块,两千五这是要他的命。

    这一个破小县城,房价贵成这样,就离谱。

    司隐辗转了几家租房的中介,结果差不多都是这个价格。

    他语重心长的拍着秦晟的肩膀,道“我觉得还可以再忍忍,现在租房子太不划算了。”

    “我没关系的,住哪里都一样。”

    “要不去家具城买个大一点的床。”

    “都听你的。”

    没换成房子,司隐换了个双人床,之前那个单人床被他转手卖了,这么一算,他也就花了一点点钱。

    因为是小房子,所以只有一个地方放床,双人床一放,就剩下一个走路的空隙了,填的满满当当的。

    司隐躺在双人床上,看着天花板,感慨道“要是能嫁个富婆该多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区区两千五都拿不出来。”

    秦晟也爬到了床上,抱着司隐的腰,问道“你喜欢富婆吗。”

    “也不是喜欢富婆,主要是喜欢富婆的钱,嘿嘿。”

    “那只要有钱你就喜欢”

    “也不是吧,这个得看缘分,再者说了,嫁个有钱人哪是那么容易的,人富婆还看不上我呢。”

    秦晟拿自己的脸蹭了蹭司隐的脸,安慰道“看不上是她们的损失。”

    司隐也笑了笑。

    虽然没富婆,但是他有个好大儿,而且这个儿子未来会成为亿万富翁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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