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2章 番外2

作品:《嫁给龙傲天

    莫恙被带回了西洲, 仙尊在寻仙峰上,莫恙曾经居住的院子里开了灵池,设下灵粹大阵, 再以扶桑叶铸下莲花, 种在池中, 用来蕴养莫恙的魂魄。

    院子还是昔日模样,许愿龟和墨鱼都已经回归。作为年龄比仙尊还要大的老东西, 它们做什么都懒洋洋的, 只是在莲花成型的时候,墨鱼一甩尾巴,灌注了一些自己的本源妖力。

    光团被放入了莲花中,莲花合拢花心,于魂魄而言,是无比舒适的一个家。

    而许愿龟凝视燕凌云片刻, 朝他吐出一粒种子,送予了他。

    仙阶离金树种,仅次于天玄金精的金属至宝, 燕凌云收下, 道了声谢。

    从今起,燕凌云便住在了院中。

    而每日清晨, 仙尊便会亲至,以手护莲,注入雄厚仙元。

    约莫一个月, 莫恙魂魄渐渐觉醒了神智,变成了一团巴掌大小的小鬼魂。小鬼魂的轮廓十分模糊,只是一团雾,依稀分得出头、透明手爪和下面云团一样的身体, 风一吹,在半空就和棉絮一样,随风漂浮着。

    王禅把它拢在手心,翻腾片刻。

    莫恙鬼被翻得七荤八素,显然不大聪明,只会抓着王禅的袖口。

    仙尊叹了一口气。

    “罢了,”他一点莫恙鬼的眉心,“慢慢养罢。”

    王禅能以天材地宝重塑弟子骨血,而在此之前,莫恙的魂灵仍需精心蕴养,以达到融入躯体的条件。

    蕴养的最好方式,莫过于道侣的精血。

    他放手,莫恙鬼就随风飘到了燕凌云怀里。

    燕凌云将它拢在了胸口。

    此后,便是养鬼的日子了。

    今夜是新月,星辰暗淡,阴气浓重,作为刚刚有了一点神智的莫恙鬼,无疑最喜欢这样的晚上。

    莫恙鬼在房间门一闪一烁,燕凌云在蒲团上打坐,把他放在手中。

    莫恙鬼虽然迷迷瞪瞪、模模糊糊,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本能扒拉他的手指,盛在里面,贴着他。

    燕凌云眸中是从未有过的温和。

    “莫恙,”他道,“快快醒来。”

    莫恙鬼呆呆的看着他。

    鬼魂是不会发出声音的,鬼魂说话却像风一样,掠过房间门的窗纱,将燕凌云的发丝吹拂,抱朴剑上剑穗摇动一瞬,落在了青年眼中。

    说是青年,他眼中已有沧桑之色,身躯也日渐成熟,但凌厉之气依旧,还能看出从前模样。

    却也不多了。

    从年少走到如今,他从未有过安稳时刻,足迹踏遍五洲,却只是匆匆掠过,无牵无挂、无往无来。

    连着他与尘世间门的人事的,只有莫恙。

    如果没有他,或许他便如造化神宫所见那般,独自漂泊,直至时间门尽头。

    燕凌云目光中有莫恙小鬼看不懂的东西,也是他从未在莫恙面前显露过的。

    小鬼魂不懂,但莫恙小鬼仍然贴着他的眉心,似乎是被风吹上来的,又似乎是要抚平他的折痕,驱散他的孤独。

    莫恙最喜欢燕凌云了。

    就算此时他什么也不记得,只是一团懵懂魂魄,也最喜欢他了。

    燕凌云轻轻一笑。

    养鬼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鬼魂忌日光,喜阴,喜潮湿,脆弱无比,时时都会昏沉、混沌,需要人常常呼唤它的名字。

    但如果养得好,它的变化也是一日日可以看出来的。

    莫恙鬼就慢慢变得强壮了。

    它从巴掌大小长到了手掌大小,长出了两颗豆大的小眼睛,虽然只是两点黑一点的云,却跟真的眼睛一样,可以让它看清周围的一切。

    它的云脑袋里,也渐渐冒出了一点金色,正是与它绑定的996。

    996虽然本体在核心维持世界运转,但意识留出了一部分,仍然和莫恙在一起。随它一日日壮大,就像一朵金色的大花,扣在莫恙鬼的头上。

    每到早晨,莫恙鬼就会躲回莲花里,莲花合拢,把它包在里面,保护着它。燕凌云则在旁边为他输送灵力和精血,它藏在里面,豆大的眼睛偷偷看他,燕凌云就虚虚点点它的脑袋。

    一团血珠,可以够莫恙鬼啃食一天了,莲花就是它发育的温床。

    亲昵够了,燕凌云则会在一旁修炼,练剑或是术法,王禅意识一直看着这边,时不时便会出言指点。

    甚至以分神与之对剑,畅快淋漓。

    “不错。”他难能夸奖,声音虽冷,却含有赞赏。

    来日仙界相见,燕凌云绝非池中之物。

    剑仙于仙界,也是稀缺。

    而到傍晚,寻仙峰最美的时候,莫恙鬼就会冒出来,和燕凌云一起看夕阳。

    燕凌云在崖边吹埙,它就在旁边闪闪烁烁,拔下一点草尖和花瓣,送给他。

    灵魂的喜怒哀乐全在脸上,没有丝毫掩饰,它此时就是纯然的快乐,哪怕什么也不懂,也简简单单的快乐。

    有时,它也会跌跌撞撞去寻仙殿玩,停在王禅膝头。王禅坐在王座上,远处便是雪山,他以手撑额,淡淡看它,它就会有些害怕,吱唔一声,召出阴风。

    然后被仙尊轻飘飘打散。

    却又喂它血珠,细心抹去它消化不了的血痕。

    师徒间门难得有这样亲近的时候,王禅喟然一叹,眼中露出极淡的温情。

    他自然是喜爱这个弟子的。

    当然莫恙鬼最活跃的时候,还是晚上,晚上燕凌云不会入眠,而是写写字,读些游记,强化它的神智。

    燕凌云写字的时候,莫恙鬼就会扑在纸上。

    入了秋,寻仙峰风大,风把纸张吹起来,莫恙鬼努力压住,却被吹得在桌上翻滚,被燕凌云捞回了手心。

    青年抬手,将窗户关上,月光透过窗纱流下来,清透而朦胧,格外的静谧。

    莫恙鬼不滚了,趴在他的肩膀上,手爪按着衣料,看他写字,点大的眼睛看得很认真。

    燕凌云写的是它的名字,不厌其烦对它重复道“这是莫恙。”

    灵魂融入躯体后,莫恙的记忆才会被解锁,但现在,它也好像知道这是自己的名字。

    不过这样的专注往往不能持续太久,看字看无聊了后,莫恙鬼就会去翻箱倒柜。

    碰碰书架的书,碰碰砚台,碰碰玉佩。

    不知不觉,笔筒被它翻倒了下来,发出“咣当”的声响,燕凌云还未说什么,它就像被吓到了一样,躲进了笔筒里面。

    燕凌云神色未变。

    不久之后,莫恙鬼就从笔筒里探出了脑袋。

    见燕凌云没有骂它,它闪烁了一会儿,又去推下一个笔筒,很有小鬼的风范。

    如果放在凡人家里,约莫会被这些莫名其妙的动静吓得难以入眠。

    等它推了好几个了,燕凌云才放下笔,问道“觉得无趣了”

    莫恙鬼又藏在了笔筒里,好像没听到一样。

    但这一次,燕凌云却伸手把它挖了出来,在掌心摩挲片刻“我带你出去看看,你可愿意”

    手心的光团顿时亮了几分。

    燕凌云轻笑,召出抱朴剑,离开屋子御剑而上,带着莫恙离开了寻仙峰。

    这是莫恙鬼第一次出峰,很有些兴奋,燕凌云带他瞬息掠过千里,翻入了茫茫云海之上,看见了一轮巨大的满月。

    月中月蛟看见熟悉的人,把自己盘得更圆了。清辉映照万里,云层层层环绕,燕凌云于风中掠行,白衣凛冽,偶有雪峰顶冒出云海,如雪白沙丘一般,远看显得小而圆巧,生出寒樱枝丫,迎送缥缈雪香。

    飞了好一会儿,燕凌云才缓缓停下,伫立万米高空。

    莫恙鬼已经高兴得不知道怎么表达了,一解放,就挨着他的鼻尖,一直贴着他。

    燕凌云摸摸它的脑袋,饮了一口酒,随意盘膝坐在了抱朴剑上。

    他手中放出金色灵力,绚丽至极,又盘成一个个金色圆圈,呈蛇形队列。

    莫恙鬼试着去钻,很快找到了乐趣,这种游戏对莫恙来说太幼稚,对莫恙鬼却刚刚好。因为高空风很大,所以它向前钻的时候,需要克服很大的阻力,显得笨拙又灵动。

    而等它经历小半个时辰,穿过很多圈圈,终于钻到圈圈尽头的时候,就是燕凌云温暖的手心了。

    它这时已经游得很累了,趴在燕凌云手心,像人一样喘气,召来阵阵阴风。

    “睡吧。”燕凌云道。

    满月明亮,云层缥缈,裹着他的手掌安全而舒服。莫恙鬼呆呆的看着他,依恋极了,慢慢收敛神识,陷入了沉沉的睡眠。

    在月华中,睡了整整一夜。

    此后的每一日,莫恙鬼都过得很开心,它越来越黏着燕凌云,也渐渐不怕王禅了,有时还会提去一颗它发现的果子,送到王禅面前。

    它收藏了很多在别人看来辣鸡一样的东西,半片破损的树叶,或者一团奇形怪状的泥土,都被燕凌云一一收好。

    如此过了一年,它的魂魄终于达到了重入身躯的条件。

    待拥有肉身,它就会彻底解开记忆,就此复苏。

    论剑台上,寒松摇摆,雾气缭绕,最中央的太极石台上,已经静静摆放了一具身躯。

    仙尊以灵胎灵骨为弟子重塑肉身,这并非修真界常用的莲花身躯,而是真正的人躯,且一丝一毫,都与他生前别无二致,就连手腕上的蓝色小痣,仙尊也重新为他点好。

    蓝色练剑小人儿,仍是留给他的礼物。

    扫把中留有一丝仙尊神魂,也会一直陪伴着他。

    星盘成阵,仙元缓缓浮出,将莫恙魂魄裹住,缓缓放进了肉身。

    莫恙鬼闪闪烁烁,如水滴回流一般,温暖的融进了身躯中。

    便如萤流溯溪,重塑完整的生命。

    灵根、识海、丹田、血液、经脉、记忆一一解封,一一“活”了过来。996重新藏匿识海,和仙尊分神共存。

    这场漫长的复苏持续了整整三日。

    而不知何时,这侧峰论剑台上,只剩下燕凌云一人。

    他缓缓走近,注视平台上静静呼吸,仿佛睡着了的人。

    他穿着弟子服,满头长发散落,面颊带着健康的红晕,手指也微微蜷缩,胸口慢慢起伏着。

    从夕阳烂漫,睡到了黎明破晓。

    终于,他慢慢睁开了眼睛,里面映出两个燕凌云的影子,茫茫然朝他伸出了手。

    第一缕日光照入松海,他的手,被另一只手扣住了。

    燕凌云慢慢俯身,将他抱在了怀里。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