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者(6)

作品:《女配,我来宠[快穿]

    一个男人站在人群中大喊那位名字里带着“芳”字的女人, “芳, 留下来,好好的和我过日子不成吗?外面有什么好的, 为什么非要走,你是我的婆娘,我是你的男人,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难道你就真的舍得这一切?”

    “芳子,留下来吧, 我们都需要你,这个家不能够没有你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 抓着芳子的手,两眼泪汪汪,模样可怜巴巴,“可怜我那乖孙儿, 还没断奶,娘就要狠心的抛弃他离开。我的儿啊, 孙儿啊, 命怎么就那么苦啊。”

    老太太一直守着芳子大声嚎哭, 看起来凄惨可怜, 芳子原本坚定的决心, 就这么动摇了。可是她的眼睛还是在村口的车子上,车子的门是打开的,里面坐着几个年轻的姑娘, 她们的脸上浮现着解脱而开心的笑容,令她十分的羡慕。

    她想走,可她确实舍不得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那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怎么舍得呢。

    “你读过的书,都被喂了狗吗?”

    季馨月有些看不惯了,站出来就说,“舍不得孩子,就将孩子一快带走,这个地方有什么好的?你要让你的孩子,将来长大成人,和村里的男人一样,买卖女孩来当媳妇儿,而你就是成为你身边那个丑陋恶心的老太婆!几十年后,又有一个和你一样的女孩,会被你买来给你儿子当老婆。”

    芳子被季馨月的话,说得下了一跳。

    她下意识的看了眼站在身边,脸上烫着一块丑陋疤痕的白发老太太。季馨月的话,令她想起了,两年前,她刚到这里村子里来的时候。二十岁的年纪,正是女孩一生的好时候。

    她因为和家里人闹了矛盾,离家出走,最后被骗进小山村。她没有忘记,她到现在都想出去。也没有忘记,被关进小黑屋一周,饿的两眼发晕,手指都抬不起的感觉。更不会忘记,她那个时候,已经上大二了,她本该有着不一样的人生,为什么要因为孩子,永远的锁死在这个小山村。

    还得和那个又老又丑,经常打骂她,甚至JB过她的男人过一生?难道,这两年来,她过的苦日子,还不够多吗?如果留在这里,她的儿子,将来也会变成和村里的男人一模一样,不,她不要。

    在芳子还在愣神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刚出月子的女人,将怀里的孩子,交给了她身边的老太太。

    “小兰,你要走?”老太太紧紧地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同样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准备离开的女人。

    女人低笑一声,回头看了她一眼,以及男人堆里的某个男人,“我不叫小兰,我有名有姓,我的名字叫段美琪。老太婆,放心吧,不用将那个小孽种抱的太紧,我一点都不稀罕。只要看到他,我就会想起曾经的耻辱。我走了,小孽种就留给你们吧。我可没有把握,能够将这种带着孽根血脉的小孽种,给教育成人,留在小山村吧,至少危害小一些。要带去大城市,学了太多东西,我真怕他会用所学的一切,报复社会。比起去外面伤害人,我情愿他当一个山野粗夫,什么都不懂的畜生。”

    “你……你……”老太太差点被气晕了。

    段美琪可不管,将挽起的头发放了下来,她摸了摸粗糙的脸,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粗糙的双手,“我原本的梦想,是当模特,全都被你们给毁了,你们这群毫无人性的畜生。”

    “模特是当不成了啊,”段美琪轻轻地笑着,灼热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享受的微眯着眼,“幸好,我对记者这个职位,还是比较感兴趣。以后,我就当个记者吧。”

    她说完这句话,哪怕手指粗糙,皮肤暗沉,模样比不得从前的美丽。走起路来,还是别有风姿。她走到季馨月的身边,笑着和季馨月鞠了一躬,“谢谢,谢谢你来到这里,我的救赎者。”

    “季小姐,等我出去之后,我会成为一名社会记者。你已经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以后遇到有什么样的事,请你通知我一声。”段美琪道,“虽然网民健忘,但我不会放弃将这样的地方统统曝光。”

    “好。”季馨月也有些激动的说道,她欣赏这样的女人。哪怕在这里被折磨的遍体鳞伤,身上的锋芒一点都未缺少,反是越磨越锋利。

    阿莘握着季馨月的手,能够感觉到对方的激动。这个灵魂,有点傻,有点可爱,还有点善良,这个人类,她当的比较合格。

    “季小姐,回头见,我先上车了,这里的空气都让我感到恶心。”段美琪嘴巴一点都不饶人,每一句话说出来,都让宋家村的人特别难受。可是有这么多警方的人,他们并不敢做点什么,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段美琪,扭着腰,一边说着让他们心里怄气的话,一边得意洋洋的走出去。

    中途,段美琪还捡了一个破盆子,问某个警官要了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个火盆,就放在门口。她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即便是穿着样式土气的衣裤,还是无法忽略掉她身上不一样的气质。

    村里的人都睁大着眼,木楞楞的望着段美琪嘴里说着,“跨火盆,跨过去了,就等于抛弃过去了,前面是阳光道,后面是污秽不堪的粪坑,沾到了就会倒霉一辈子的那种,车里的姐妹们,快下来跨火盆了。”

    “来来来,跨火盆了,都下来,听说这个特别灵。”

    云绍:“……”

    季馨月:“……”

    差点气死的村里人:“……”有这么气人的吗?

    还真别说,上车的那些女人,一个个都被段美琪给拉下来跨火盆。每每一个跨过去,她都会说一句后面是粪坑,前面是光明的话。要是心脏不好,肯定早就被气死了。

    围观的警官,并没有阻止。段美琪只是心里难受,想发泄一下这几年吃的苦头。这样的事情,他们见得多了。如果有机会,他们对这些野蛮的畜生,也不会手下留情。但大多时候,他们拿这些村民,并没有办法,段美琪的做法,让他们也觉得很解气。不过是动动嘴皮子,谁也挑不出错来,不犯法,气死人,心里还挺爽的。

    芳子看到段美琪的做法,终于下定决心。她不是段美琪无法割舍下自己的骨肉,她想出去,以后她就不嫁人了,要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教育她的孩子,坚决不让他变成坏人,不成为社会的败类。

    她从老太太的手里抢过孩子,跑的飞快,完全不顾后面大喊大叫,哭的一把眼泪鼻涕的老太太,以及想要冲出来,最后被警官拦住的男人。她走到火盆的面前,看了眼怀里的孩子,“儿子,我们一起走,以后,你可一定不能够变坏。如果你敢变坏,我就亲手了结你,我们母子一起同归于尽。”

    段美琪嘴角扬着笑意,将两母子送过去。她就守在火盆的旁边,凡是愿意出来的女人,跨火盆的时候,她都要念叨一句。这一句话,一定是村里人特别难受,她自己爽的不得了的话。

    她还要当一名社会记者,所以得遵纪守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要不然真的特别想拿起菜刀,把这个村儿的人都砍了。

    不是所有女人是段美琪和芳子,不是所有女人,都有勇气跨过那个低矮,可以驱除晦气的火盆,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敢去面对外面光明的人生。

    老太太不会走,儿子都十几二十岁的,更不会走,她们都垂着头,生怕被人看到,会给她们鄙夷的眼神。

    其中有一个女人,原本是想离开的,结果三个孩子哭着冲上来,抱着她的腿和腰,喊着妈妈,说舍不得她。

    “那我带你们出去,好不好?”女人抹了一把眼泪,“老大,老二,老三,和妈妈一起走,好不好?妈妈一定会照顾好你们。”

    “不,妈,我们一家人就要在一起。”

    “妈妈,妈妈不要走好不好?”

    “妈妈,别走。”

    三个孩子哭声嘹亮,表示自己舍不得妈妈,也舍不得爸爸,更舍不得爷爷奶奶。他们想一家人,永远团聚在一起。

    “阿莘,她不会走了。”季馨月有些遗憾的说,“在三个孩子冲上来,抱住她,她没有第一时间推开的时候,她就走不了了。这么大的孩子,根本不可能带出去。”

    “突然觉得有点可悲。”季馨月盯着三个男孩,最大的十六岁的样子,最小的也才五岁,“又是三个男孩呢,几十年后,不知道这里还会发生什么。”

    阿莘将季馨月的手握紧,平淡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温意,“不会再发生什么,相信我。”

    “阿莘?”季馨月眨了眨眼,凑在阿莘的耳边说,“你是不是想到办法?不会真的将他们全部变成太监吧?”想着阿莘可能会亲自去干那种事,她就有些心塞,可以拒绝吗?这些男人那么丑,会污了阿莘的眼。

    阿莘低低的一笑,“瞎想什么呢。”

    除了那些老太太,女人不走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在这里生了孩子,舍不得。在孩子,男人,老太太的劝说下,他们选择留下。也有个别的,是无法面对外面的新世界,心里生出恐惧,早已经对出去绝望,不愿意离开。

    “还有人走吗?”

    “我再等半个小时,记住,你们的机会,只有一次。” 云绍心里很无奈,也有些难受。

    在这半个小时,云绍就顶着烈日晒着,动都没有动弹一下。眼睛盯着女人人群,耳朵听着周围的声音,生怕错过一个想要离开的声音。烈日的照晒,已经令他汗流浃背,豆大的汗珠儿,从额头上顺着脸颊滑落下来,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刚散开一点,顷刻间被热气蒸发。

    “没有了,是吗?”

    云绍的嗓子都有些嘶哑,实际上,他站在烈日下,站了一个小时。一口水都没有喝,唇已经干的不得了。

    他遗憾的挥了挥手,“走。”

    不想走的人,很遗憾,他也带不走。

    阿莘牵着季馨月,走出宋家村。这里是叫宋家村,但梅雅介绍的时候,会说是梅家村,这是为了和女孩们表明,她就是这个村子的人,使人更容易上当受骗。

    季馨月一步三回头,看着那群麻木目送她们离去的女人,双手抱着阿莘的胳膊,只有抱着阿莘,她才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温暖的。

    季馨月是被直接送到了家里,回到家里,她就重重的瘫软在床上。整个人都有些提不起劲来,想想之前经历的事,她的心里还是很低落。

    闻着厨房传来的香味,季馨月咽了咽唾沫。这个吃货莘,不只会吃,还会做,她真的是太幸福了。

    两人正打算享受美味的时候,门铃响起。

    季馨月正抓着一只鸡腿在啃,阿莘说道,“你吃吧,我去开门。”

    “嗯嗯。”季馨月一点都不客气,跟她老婆需要客气吗?她真的好饿啊,已经好久没有吃老婆做的食物了,真开心。

    阿莘打开门,一张帅气的脸映入眼底,她秀眉轻挑,“云警官。”

    “莘小姐。”云绍一脸的笑容,“馨月在吗?她这个时候,一定情绪不太好,我给她买了一些甜点,顺便带了午饭过来,可以进去吗?”

    阿莘让开了些,云绍换鞋之后,走进去,就看到抱着鸡腿在啃的季馨月,啃的满嘴是油,表情十分的错愕。认识这么久,他从来都没有看到季馨月吃相这么不客气的时候。

    “馨月。”

    “云绍啊,坐,你赶巧了,阿莘今天给我做了饭,快来吃,太好吃了。”

    心情似乎不错?

    云绍坐下,望着桌子上的美食,以及漂亮的甜点。不论是卖相,还是香味,好像都比他带来的更好。

    阿莘去厨房,又给云绍拿了一副碗筷,放在他的面前,语气淡淡的说道,“不用客气,吃吧。”

    她瞄着云绍放在一边的甜点和外卖,唇角微微一勾,论做出来的美食,这些东西,比的过她做的吗?

    倒是这个叫云绍的,对馨月好像有一些企图。

    云绍也有些饿了,尽管阿莘的眼神特别奇怪,他还是硬着头皮吃饭。刚吃一口,差点没有将舌头给咬来吃了。

    难怪一向在意形象的季馨月,都没有吃相。

    原来,真的太好吃了啊!!

    “好吃不?”季馨月笑眯眯的问。

    云绍连忙点头,“好吃,莘小姐真厉害。”

    “那是,她最厉害了。”季馨月不要命的夸,“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难住她的事,阿莘什么都会,而且都可以做到最完美。”

    云绍觉得这是不是夸的有点过头了?但饭菜太好吃,容不得他想这么多。

    季馨月吃完饭,表示有点困,要睡一个午觉。

    于是,客厅里面,就只剩下穿着休闲服的云绍,以及还是一身白衣的阿莘。云绍的目光在阿莘的身上瞄了眼,“莘小姐,是汉服爱好者吗?”

    “汉服?”阿莘很快反应过来,“白衣爱好者。”

    云绍:“……”

    “莘小姐,我想问一件事。”

    “什么事?”

    “就是那天,你说让我对馨月早点死心是什么意思?难道莘小姐也知道馨月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人,我是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季馨月,可是他唯一动心过的女孩。还发誓过,这辈子要娶就娶季馨月。

    “是的,馨月有一个很喜欢的人。”

    “这样啊,莘小姐见过那个人吗?他好不好,我的意思是,他对馨月好不好?”

    阿莘笑容深了几分,“非常好。”

    “之前听馨月说,他们好像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现在已经见面了。”阿莘继续道,“云警官,不要再对馨月有什么过多的想法,你不可能成功。”

    “莘小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个人,谁知道你们是不是伙同起来欺骗我的。”云绍不死心,“这样吧,莘小姐,我想见见那个人,既然馨月喜欢,如果那个人够好的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再打搅馨月。要是对方并不怎么喜欢馨月,我怎么也不会放弃。”

    阿莘点了点头,“好。”

    两者沉默了五分钟,云绍以为阿莘会马上联系那个人。谁知道五分钟之后,阿莘居然在切水果摆盘,还挺好看的。

    他忍不住了,“莘小姐,我和那个人什么时候能够见面?”

    阿莘抬眸,“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云绍:?

    作者有话要说:  已修。

    在生理期被一个奇葩气到了,有点暴躁,没耐心修,需要睡觉缓一晚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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